⒈ 改正。
引明 謝榛 《四溟詩話》卷四:“每有疑字,示諸社友定正,正而后已?!?br />清 方東樹 《答葉溥求論古文書》:“昔 曹子桓 譏 劉季緒 才不逮作者,而好挎摭利??;而 子建 乃獨(dú)喜人定正其文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