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恢復原任職務。
引《魏書·盧昶傳》:“雖經(jīng)大宥,輕重宜別, 昶 一人可以免官論坐,自餘將統(tǒng)以下悉聽依赦復任?!?/span>
⒈ 回復原任。
例如:「他因功復任,而且受到上司的賞識。」